出口保健茶检验通则
5.4.9.2 测定
量取70 mL四氯化碳,注入梨型分液漏斗中,加入试样10 g(准确至0.01 g),用玻璃棒轻轻地搅动溶液上部3~5次,约5 min搅动一次,静置20~30 min,使泥沙分离,打开分液漏斗活塞,将泥沙收集于已知质量的坩埚内,静置片刻,将坩埚内四氯化碳倒净,再用少量四氯化碳冲洗坩埚,再将四氯化碳倒净,静置,自然挥发四氯化碳后,将坩埚放在石棉网电炉上进一步烘干,移入干燥器,冷却30 min后,称重(准确至0.001 g)。按式(1)计算含沙量:
5.4.9.2 测定
量取70 mL四氯化碳,注入梨型分液漏斗中,加入试样10 g(准确至0.01 g),用玻璃棒轻轻地搅动溶液上部3~5次,约5 min搅动一次,静置20~30 min,使泥沙分离,打开分液漏斗活塞,将泥沙收集于已知质量的坩埚内,静置片刻,将坩埚内四氯化碳倒净,再用少量四氯化碳冲洗坩埚,再将四氯化碳倒净,静置,自然挥发四氯化碳后,将坩埚放在石棉网电炉上进一步烘干,移入干燥器,冷却30 min后,称重(准确至0.001 g)。按式(1)计算含沙量:
5.5 微生物检验
5.5.1 细菌总数的测定
按GB 4789.2规定执行。
5.5.2 大肠菌群的测定
按GB 4789.3规定执行。
5.5.3 致病菌的测定
按GB 4789.10规定执行。
5.5.4 霉菌的检验
按GB 4789.15规定执行。
5.6 包装及重量检验
5.6.1 包装的检验
按SN/T 0912—2000规定执行。
5.6.2 重量的检验
按SN/T 0924—2000规定执行。
出口保健茶的净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批量定量包装的保健茶(包括销售包装后装箱的保健茶),每箱实衡净含量与标明净含量的负偏差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批量定量包装净含量允许负偏差
b)销售包装保健茶,除了整箱净含量的负偏差应符合表3规定外,销售包装的净含量负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销售包装净含量允许负偏差
c)批量定量包装或销售包装的保健茶,取样核称平均偏差应大于零,被核称的销售包装保健茶,超出计量允许负偏差的个数不应多于一袋(盒)。
5.6.3 接触保健茶的各种原纸卫生检验
按GB/T 3561规定执行。
5.6.4 复合保健茶包装袋卫生检验
按GB/T 5009.60规定执行。
5.6.5 袋泡茶保健茶的滤纸及吊线荧光增白剂的检验
按附录B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出口报验
应提供下列文件:
卫生部门批准的生产许可证;
商检机构卫生注册证书;
有关部门鉴定及审批,并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备案的产品企业标准;
产品原料配方及加工方法;
成交合同或信用证,按样成交应提供买方确认的出口成交样。
该批产品厂检合格报告单,报告单上应按企业标准规定项目,列出检验结果。
6.2 出口检验
a)应按照该产品企业标准及本标准检验。其中,感官指标、水分、总灰分、外来物质、包装、净含量为必检项目,其他视情况或合同合约要求检验。
b)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可扩大抽样复验,若复验结果仍不符合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凡涉及安全卫生项目的,不得复验。
c)检验完毕后应留存样品,样品保管期6个月。
7 包装、标志、运输、储存
7.1 出口包装必须牢固、整洁、防潮、无毒、无异味。
7.2 接触保健茶包装用纸及复合包装袋应符合GB 11680及GB 9683规定要求。
7.3 同一出口品种,其包装箱种、规格、净含量必须一致。
7.4 销售包装产品,包装标签应符合GB 7718规定,应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商标、净含量、生产者或经营者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标准代码、储存方法、使用说明、食品卫生部门批准文号等。
7.5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干燥、无污染、无异味,严禁与有异味,易污染物品混装。
7.6 运输时必须防雨、防潮、防暴晒,应轻装轻卸。
7.7 储存保健茶的仓库,必须清洁、防潮,保持通风、干燥。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外来物质的测定方法
A1 仪器和用具
A1.1 电动筛分机:按SN/T 0914—2000中第2.2条规定配备。
A1.2 检验筛:按SN/T 0914—2000中第2.3条规定配备。
A1.3 白搪瓷盘、玻璃板、镊子。
A1.4 永久性蹄形磁铁或电磁铁:吸力不小于12 kg。
A1.5 放大镜:5倍。
A1.6 天平:感量O.1 g、O.001 g。
A2 杂质的测定
A2.1 大型异物的测定
分取代表性试样200 g,置于自搪瓷盘中,筛转盘中内容物及用镊子慢慢分拨办法,用肉眼仔细观察拣出杂质,集中于清洁白纸上。
A2.2 磁性杂质的测定
再将上述试样平铺在玻面上,厚约1 cm,用磁铁在试样中纵横交叉滑动多次,将磁性杂质收集在清洁白纸上,再将试样混合,按上法再进行二次,将磁性杂质一并收集在白纸上。
A2.3 小型异物的测定(筛选法)
分取上述试样100 g(准确至o.1 g),将试样倒入孔径16目、28目、40目检验筛内,盖上筛盖,开启电源,转动100转,40目筛下物为细末状,弃之不用。将16目筛下物和28目筛下物分别越于小的白搪瓷盘中,用放大镜仔细复检异物,将它们收集在清洁白纸上。
将A2.1、A2.2、A2.3检出的异物分别称重(准确至0.001 g)。
A3 结果计算
外来物质以质量百分率表示,按式(A1)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