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鄞州区出台茶叶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
作者: 来自:宁波农经网 时间:2006-03-08
一、加快发展无性系良种茶叶基地
鼓励茶叶经营户发展无性系良种茶叶基地,对现有老茶园改造发展为无性系良种茶园及新发展的无性系茶叶基地,连片面积在50亩以上,并且列入农林局计划,经验收合格的,给予每亩500元的补助(包括市局补助)。无性系茶叶良种需经区农林局的认可和确认,未经认可和确认的,不能享受补助。用茶籽发展或改造的茶园,不能享受补助。
二、加快茶叶加工企业的标准化改造
计划用五年时间对全区310平方米以上100多家初制茶厂进行改造,每年列入局年度标准化改造计划的茶叶加工企业,经验收合格的,根据茶叶加工企业改造规模的大小,在争取市局补贴的基础上局给予配套补助。标准如下:规模在310-500平方米的,给予5万元的补助;501-700平方米的,给予7万元的补助;701平方米以上的,给予9万元的补助。鼓励各茶叶加工企业积极论证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对通过QS论证的,给予每家茶叶加工企业适当的奖励。
三、加强名茶加工的技术培训
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名茶加工厂(电炒锅10只以上或年产名茶500斤以上)向外聘请制茶技术人员,提高名茶加工厂名茶加工的技术工艺水平。聘请制茶技术人员制作的名茶经局抽样评比符合要求,且技术带动成效明显的,对有关的名茶加工厂给予适当的补助。
四:积极创建茶叶品牌
鼓励具有一定规模又有创茶叶名牌的茶叶生产经营户利用各种机会送样参评,在第三届宁波(中国)茶博会上获得“中绿杯”金奖的奖励1万元,获得银奖的奖励5000元,优质奖的奖励2000元;在省级以上名茶评比中获奖的享有同等奖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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