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茶叶须指定食品卫生责任人

作者:陈懿萍 实习生 陈洪亮 来自:东南快报 时间:200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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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我省茶叶销售将有卫生标准,记者昨日从省卫生监督所获悉,《茶叶销售市场卫生管理规范》的初稿已经拟订,不久后将通过有关部门对外公布。

    根据拟订的《规范》要求,茶叶销售批发市场应当指定一名负责人为茶叶销售批发市场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本规范的贯彻实施;并配备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负责对进入茶叶销售批发市场的茶叶和茶叶销售批发市场内的经营活动进行卫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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