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茶市假冒标志最高罚10万
作者: 来自:海峡都市报 时间:2006-01-08
无公害茶、绿色食品茶、有机茶,是时下泉州茶市常见的“亮点茶”,是真是假,也许只有茶商心里明白。
不过,今后上述相关标志可不能再冒用了,依照最新规定,伪造或冒用有关标志,将被罚3万至10万元,很不划算的。
前日记者从安溪县有关部门获悉,全国人大常委会不久前审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其中明确规定,伪造或者冒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及其标志,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上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均包括茶叶。
草案还规定,用于销售的农产品,必须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标准,符合者可以申请加贴有关标志。据介绍,茶叶依不同种类,也有全国统一的质量安全强制标准。
这表明,申请加贴无公害茶、绿色食品茶、有机茶标志,先要通过质量安全强制标准检验。符合后再就加贴有关标志进行申请,只有获准加贴资质后才能加贴,否则将招致查处。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于最近公布施行,提醒到时有关业者注意阅读。
新闻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