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茶叶水溶性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测定方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2. SN/T 0921—2000
3. 进出口茶叶水溶性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测定方法
4. 2000—06—22发布
5. 2000—11—01实施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是对原专业标准ZB X50 006—1986《出口茶叶水溶性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测定方法》的修订。
本标准与前版标准相比无技术路线的改变,仅在标准格式上按照GB/T 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ZB X50 006—1986。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玲平、毕立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茶叶水溶性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测定方法 SN/T 0921—2000
代替ZB X50 006—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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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茶叶水溶性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茶叶水溶性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的测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SN/T 0925—2000进出口茶叶总灰分测定方法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水溶性灰分water—soluble ash
在规定条件下,总灰分中溶于水的部分。
3.2 水不溶性灰分water—insoluble ash
在规定条件下,总灰分中经水溶解后残留的不溶解部分。
4 检验方法
4.1 原理
用热水提取总灰分,经无灰滤纸过滤,灼烧后称量残留物,测得水不溶性灰分。由总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质量之差计算水溶性灰分。
4.2 仪器
4.2.1 电热水浴锅。
4.2.2 烧杯(高型):容量100 mL。
4.2.3 表面皿:直径6 cm。
4.2.4 无灰滤纸。
4.2.5 漏斗。
4.2.6 高温电炉:附温度控制器。
4.2.7 分析天平:感量O.000 1 g。
4.2.8 干燥器:内装有效干燥剂。
4.3 分析步骤
按SN/T 0925灼烧样品,得到总灰分。用约25 mL热蒸馏水分次从坩埚中洗入100 mL烧杯中,盖上表面皿,用小火加热至微沸,防止溶液溅出。趁热用无灰滤纸过滤,并用热蒸馏水分次洗涤杯中残渣,直至滤液和洗液体积约达150 mL为止。将滤纸连同残渣移入原坩埚内,放在沸水浴锅上小心地蒸去水分,然后将坩埚烘干并移入高温电炉内,以(525土25)℃灼烧至无炭粒(一般需l h)。待炉温降至200℃时,放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重(准确至0.001 g)。再放入高温电炉内,以(525±25)℃灼烧30 min,如前冷却并称重。如此重复操作,直至连续两次称重之差不超过0.001 g为止,记下最低质量。
4.4 结果计算
4.4.1 水不溶性灰分
茶叶水不溶性灰分干态含量百分率(X1)用式(1)计算:
4.4.2 水溶性灰分
4.5 允许误差
测定应作双试验。由同一分析者、同时或相继进行两次测定的结果之差,不得超过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