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茶叶水分测定方法

作者: 来自: 时间:2005-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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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2. SN/T 0919—2000
3. 进出口茶叶水分测定方法
4. 2000—06—22发布
5. 2000—11—01实施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是对原专业标准ZB X501004—1986((出口茶叶水分测定方法)的修订。   

本标准与前版无技术路线的改变,仅在标准格式上按照GB/T 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进行修订。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ZB X50 004—1986。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玲平、毕立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茶叶水分测定方法    SN/T 0919—2000

代替ZB X50 004—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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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茶叶水分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茶叶水分测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SN/T 0918—2000进出口茶叶抽样方法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茶叶水分tea moisture

在规定温度的空气中加热时的质量损失。习惯上称为水分。

4  抽样
按SN/T 0918抽取试样。

5  检验方法
5.1  原理

在规定的温度下,置茶叶试样于烘箱中加热除去水分达到恒重。

5.2  仪器

5.2.1  电热鼓风烘箱:可自动控制温度。

5.2.2  铝质烘皿:具盖。

5.2.3  干燥器:内装有效干燥剂。

5.2.4  分析天平:感量0.001 g。

5.3  分析步骤

5.3.1  103℃烘箱恒重法(仲裁法)

用已称重的干燥烘皿称取试样(如系压制茶,可用手工或工具分取试样,混匀后称取)约10 g,精确至O.01g,然后连同打开的皿盖放入(103±2)℃烘箱内烘4 h取出烘皿,加盖置于干燥器内,冷至室温,称重。再放入烘箱内,保持(103±12)℃烘1 h,取出,在干燥器内冷却,称重。重复此过程,直到两次连续称重之差不超过O.005 g,取最小称重。

5.3.2  120℃ 1 h烘箱法(快速法)

用已称重的干燥烘皿称取试样(如系压制茶,见5.3.1)约10 g,精确至0.01 g,然后连同打开的皿盖放入预先加热稍高于120℃的烘箱内,在2 min内调整温度至120℃时起,保持(120±2)℃烘1 h,取出,加盖,置于干燥器内,冷至室温,称重。 

5.3.3  130℃ 27 min烘箱法(快速法)

用已称重的干燥烘皿称取试样(如系压制茶,见5。3.1)约10 g,精确至O.01 g,然后连同打开的皿盖放入预先加热稍高于130℃的烘箱内,在2 min内调整温度至130℃时起,保持(130±2)℃烘27 min,取出,加盖置于干燥器内,冷至室温,称重。 

5.4  结果计算

茶叶水分含量百分率取到小数点后一位。

5.5  允许误差

测定应作双试验。由同一分析者、同时或相继进行的两次测定的结果之差,不得超过0.2%试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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