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验检疫局:茶叶出口三次抽检不合格不准出口
作者:冯永明 来自:每日商报 时间:2005-08-01
省检验检疫局透露,上半年全省共出口茶叶8.24万吨,货值1.42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6%和29.7%。
浙江省茶叶产量只占全国不到20%,出口量却占据全国的一半以上,特别是以西湖龙井为首的绿茶出口量占全国绿茶的70%,是全国乃至世界上最大的绿茶生产地和出口地。
面对可喜数字,不得不承认眼下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目前,在茶叶生产和出口方面以茶原料为主,多数产品充当国外品牌原料,技术含量、附加值低,自有出口品牌少,茶叶掺杂使假、着色、农残和有害微生物问题仍然存在。而另一个更引人关注的是,各国消费者对茶叶饮用安全的高度重视,对进口国农残、药残标准日趋严格,欧盟拟出台更苛刻的茶叶农残限量标准,日本正在制定新的食品卫生法,计划增扩茶叶农残检测项目。
对此,省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各出口企业要加强出口茶叶质量控制,跨越技术壁垒,将更多的浙江茶卖到国外。
据介绍,茶叶出口在报检批次上作了严格规定,省检验检疫局要求对因掺杂使假造成灰分超标茶叶进行严查,若全年发生1批灰分超标的出口加工企业,将加大对该企业的抽检力度;若发生2批灰分超标,将被列入出口茶叶重点检验监控对象,实行批批抽样检验;若发生3批灰分超标,将按有关规定暂停受理其出口报检1个月。去年以来全省共有15家(次)出口茶叶企业因为违反规定而被通报批评、批批检查和暂停出口,对在警示通报后,仍继续收购来自通报地区的因掺杂使假造成灰分超标原料茶的企业,也将按有关规定停止该企业出口报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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