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检验检疫机构备案 我国茶叶将不得出口欧日

作者:陈荔银 陈林胜 来自:海峡导报 时间:200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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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厦门检验检疫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于日前发出通知,鉴于目前我国出口茶叶质量安全和进口国有关法规要求存在差异的现状,要求自明年起,输往欧盟、日本的茶叶原料,必须直接来自于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种植基地。自2008年1月1日起,所有出口茶叶加工企业都必须按此要求执行。

    厦门检验检疫局10月31日就此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出口茶叶生产企业实行出口茶叶种植基地检验检疫备案管理。即将“公司+农户”的模式转变为“公司+基地”的出口茶叶生产管理模式,在加强基地源头管理上迈出了一大步,将有力帮助企业突破国外技术壁垒,确保出口茶叶的安全卫生质量和厦门口岸乌龙茶出口的全国龙头地位。按照公司+基地模式,茶叶生产基地的日常生产,以及农药、肥料的使用等,将全部纳入统一管理。

    记者昨并获悉,厦门恒利茶叶有限公司申请的位于同安区莲花镇军营村的出口茶叶种植基地已通过厦门检验检疫局的备案审核,总面积2093亩,成为厦门口岸也是福建首个通过检验检疫备案的出口茶叶种植基地。这意味着厦门在应对茶叶出口贸易技术壁垒方面提升到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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