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市出台加快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作者: 来自:福建农业信息网 时间:200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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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绕建设闽北“绿色生态茶乡”的功能定位,最近南平市政府出台了《加快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联手打造“武夷生态茶”品牌,到“十一五”期末,全市茶园面积达50万亩,产量4.5万吨,产品优质率达75%,无公害化达85%,茶业总产值比2005年翻一番,出口创汇总额达2000万美元的发展目标。为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市政府从实行优惠政策、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做强做大龙头企业、加快基地建设、完善质量检验检测体系五个方面制定出台了24条保障政策和具体措施。主要内容是:
  1、由市财政统筹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市茶产业发展,主要用于品牌创建、市场开拓、企业技改等。各县(市、区)也要设立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对入选国家、省级、市级的茶业龙头企业和投资新办的规模茶加工企业,在企业用地、税费、信贷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在农业综合开发、水利设施建设、扶贫、山海协作和科技开发等项目申报时,将茶叶产业作为重点,优先予以立项;在市级龙头企业评定时,确保有一定比例的茶叶龙头企业入选。

  3、对前景较好、效益突出、守信用的规模以上企业,金融部门确定优先贷款的基数,市、县两级财政予以贴息;对被授予县级以上个体私营纳税大户的茶企业,金融部门在行业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提供最大限额的贷款;对被评为信用户的茶农,农村信用社适当增加授信额度。

  4、茶业企业注册资本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首期到资额达100万元,注册资本300万元的茶业生产加工企业,即可冠省名。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3000万元即可申请设立企业集团。

  5、放宽外商茶业字号使用限制。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其外国(地区)企业商号的英文字母作为字号。对重点茶业项目实行企业登记无偿代理服务,企业注册费按标准的50%收取。

  6、实行“一站式”纳税服务,对向茶场或茶农购进免税茶青或毛茶,可以开具农产品收购业务专用发票,按收购价格13%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对茶叶出口外贸企业实行优先退税办法,茶叶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的实行“免抵退税”;对毛茶月销售额在5000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一律免税。

  7、建立形成茶叶产品、经销、旅游文化的统一品牌,依托茶叶协会,统一设计“武夷”生态茶商标,按茶类划分,形成“武夷牌——青、绿、红、白、花”系列茗品,并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商标。

  8、授权南平市茶叶协会对“武夷”品牌名茶的监管,凡不符合生产标准和技术等级的,不准使用“武夷”商标销售;凡达不到包装标准的,不准使用“武夷”包装销售,切实维护闽北茶叶的声誉和形象。

  9、凡茶庄、茶楼主销闽北茶叶且门类齐全,诚信经营,经茶叶协会审核,可授予由南平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武夷生态茶指定销售点”。

  10、从2005年起对茶叶企业产品评为省、部级、国家级名牌和参加省级以上茶博会被评为“茶王”、“金奖”的,从市、县两级茶产业发展基金分别予以奖励。对通过ISO9001、HACCP等国际质量标准体系认证并获检疫检验局《卫生许可证》和自营出口权的企业,县(市、区)茶产业基金给予一定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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