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茶王”引发名誉权官司

作者: 来自:云南日报 时间:2004-08-26
分享到:
    前日,云南省茶叶协会会长邹家驹收到一份来自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知名茶叶企业天福集团认为,邹家驹发表在昆明某报的一篇文章对自己的名誉权造成了伤害。
    天福集团的总裁是有“世界茶王”盛誉的台商李瑞河。两位在茶界颇有声望的先生究竟为何即将对簿公堂?这一切缘起于思茅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的一棵古茶树。这棵古茶树树龄高达2700年,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已经发现的最古老的茶树,被人们自豪地称为“古茶王”。
    2700年高龄的“古茶王”   
    镇沅县东侧是峰峦叠嶂、林海茫茫的哀牢山脉。千家寨离镇沅县城90多公里,是哀牢山上的一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内有占地280公顷的古茶树群落,其中有一棵苍劲的古茶树,被人们称为“古茶王”,1996年11月,经云南农业大学、中国农科院等单位的专家认证,这棵古茶树树龄有2700年,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茶树。2001年,古茶树经“大世界基尼斯之最”认证为“最大的古茶树”。
    “古茶王”位于海拔2450米的哀牢山腹地,高25.6米,胸径0.89米,根径1.20米,它和周边的古茶树群落的价值让无数茶叶专家激动不已:“除了形成秀丽的自然景观,更重要的是它对茶史、茶叶种质资源等方面的研究提供了极其珍贵的样本。”一位茶叶专家说:“古茶王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不可复制的,说它是国宝毫不夸张。”
    是养护,还是破坏?
    2700年高龄的“古茶王”引来了无数倾慕者,尽管它地处偏僻,许多人仍不辞劳苦深入哀牢山腹地,惟一目的就是看看这棵全球绝无仅有的古茶树。进入21世纪,围绕这棵“古茶王”,天福集团总裁李瑞河、云南省茶叶协会会长邹家驹分别做了1件可以铭记终生的事情。
    2001年10月10日,“古茶王”有了一份“古茶树认养协议书”,协议书是以李瑞河、天福集团、漳浦天福茶博物馆有限公司(天福集团下属企业)的名义与镇沅县政府订立的。协议中约定,李瑞河一方长期出资认养“古茶王”,其中,认养工程款为24万元,此外还要每年支付管理人员经费3万元。李瑞河认为,自己是为保护世界茶文化遗产尽了一份力:“前来参观的游客缺乏保护古茶树的意识和常识,随意在古茶树上刻划或进行其他伤害行为,造成古茶树伤痕累累,将危及古茶树的存活,当地政府和百姓都有保护古茶树的意愿和计划,但苦于没有资金。”协议签订后,天福集团在“古茶王”周围修建了石碑、石埂等物。
    去年3月,云南省茶叶协会组织专家在省内进行了对普洱茶种质资源的科考活动,最后一站就定在镇沅千家寨。见到“古茶王”时的情景让邹家驹至今记忆犹新:“一半枝条已经枯萎,树幅肯定达不到记载的规模,树脚有两道石埂和两块石碑,不远处还修了亭子,这些行为无疑破坏了周围的原始植被。”邹家驹还了解到,天福集团每年要求当地提供10公斤“古茶王”的茶叶。他认为,这对一棵没有经过驯化的野生古茶树意味着死亡。作为云南省茶叶协会的会长,邹家驹说:“我有责无旁贷的义务保护云南的茶树资源,何况是这么珍贵的一棵古茶树!”回昆后,邹家驹把千家寨之行的见闻写成文字发表在一个网站上,昆明某报得知消息后,向邹家驹约稿,去年4月1日,邹家驹写成的《寻普洱茶之源》的文章在这家报纸登载出来。
    文章发表后,天福集团给邹家驹写过信,认为文章失实。围绕核心问题——是养护,还是破坏?两位茶界知名人士的看法产生了分歧。
    本案10月27日开庭
    邹家驹的文章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许多媒体对这一事件相继进行了报道。
    本月4日,李瑞河及漳浦天福茶博物馆有限公司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把昆明某报和邹家驹告上法庭。李瑞河认为,某报和邹家驹已经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名誉,要求某报和邹家驹赔偿精神抚慰金40万元,经济损失60万元。
    法院的传票上显示此案将于今年10月27日开庭。接到传票后,邹家驹说:“我肯定会去应诉。到现在,我一直认为我的观点没有错,这样的破坏是有先例的。”邹家驹表示,就在他表示对“古茶王”担忧的文章中,还提到了这么一件事:在我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南糯山,曾经有一棵树龄达800多年的栽培型古茶树,1982年,这棵茶树还生机勃勃,后来有人加了几道埂护根,还建了碑和亭子。1995年,这棵古茶树死了。邹家驹说:“几百年历史的古树就这样被搞死了,让人心痛。”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件的进展。
新闻评论
您的大名: (点击这里注册)

友情提醒:评论请限制在100字以内,有长篇大论欢迎到论坛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