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力争种植茶叶10万亩

作者: 来自:红河之窗 时间:200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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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绿春茶叶产业,加快茶叶产业化经营步伐,实现绿色产业富县目标,提出了“十一五”末,全县种植茶叶10万亩,改造所有老茶园,新植无公害茶园3.6 万亩,茶叶总产量达700万千克,实现产值1亿元以上,逐步培育绿春的知名品牌,形成产、加、销一体化茶叶产业新体系的发展目标。为实现该目标,绿春县采取了以下具体措施。

  一是实行领导个人负责制。县级领导和相关县属部门领导每人完成不低于300亩的新植或老茶园改造任务,各乡镇书记、乡镇长、人大主席各1000亩,副书记、副乡长各500亩。项目资金自行多渠道解决。完不成任务的,不得评先进,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

  二是实行政府领导扶持茶叶企业技术改造制。按照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方针,每位政府领导扶持一家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重点改造企业的加工设备和加工工艺。

  三是强化科技对茶叶产业化发展的支撑。以低产老茶园改造、无性系良种推广、名优茶采摘和加工、机械化生产和有机茶开发为重点,加快茶叶生产新技术的研究,加强无公害茶和有机茶生产综合配套技术的推广,提高科技贡献率,积极做好茶园的培育、茶叶采摘、加工、市场销售等全程配套服务。

  四是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茶叶生产。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吸引县内外的企业和个人投资茶叶生产,提高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培育一批优质、高效的现代化示范茶园。对茶叶产业发展具有显著带动作用的企业或个体大户给予表彰奖励,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五是实施品牌战略,打造玛玉茶品牌,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制订全县无害化茶叶生产、加工技术规程,制订和实施玛玉茶的品牌管理办法,打造玛玉优质名茶品牌,规范统一全县茶叶生产、加工和包装,提高产品档次,形成规模优势。积极开拓销售市场,提高我县茶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六是继续推进乡村集体茶场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各乡镇借鉴大水沟乡拍卖乡村茶场的成功经验,深化以拍卖乡村集体茶场产权为主的制度改革,确保荒芜、半荒芜茶园向大户流转,鼓励发展企业或个体大户与茶农建立茶叶产销关系或提供最低保护价收购的订单茶业。全县乡村集体茶场产权制度改革在2005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七是成立绿春茶叶产业协会。茶叶生产重点乡镇积极培育各类茶叶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茶叶生产的组织化、产业化程度。

  八是新植茶叶,包括营林地套种茶叶和发展无性系茶树良种苗木。各乡镇、各部门如期完成低产老茶园的改造任务。低产老茶园改造的任务在2005年1月底前完成。

  九是强化领导,切实把茶叶产业的发展摆在农业农村工作的突出位置。调整充实县绿色产业培植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执行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农业、林业、创新办等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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