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龙井明年“统一着装”

作者: 来自:东方茶网 时间:200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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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昌“大佛龙井”商标使用混乱、“着装”各异的现象将一去不复返。日前,记者从新昌县名茶协会获悉,从明年开始,凡是符合质量标准的茶叶经营户,都可申请使用“大佛”证明商标,并在外包装上“统一着装”。未经名茶协会许可擅自使用该商标的,将受到严厉处罚。

    为进一步规范新昌“大佛”证明商标使用管理秩序,制止生产经营中的假冒伪劣和侵权行为,保证大佛龙井茶的产品质量和品牌声誉,新昌县名茶市场将对“大佛龙井”实行“四统一”: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行规、统一管理。申请使用“大佛”证明商标的经营户,其茶叶包装将受到一定的约束,如“大佛龙井”的字体、李白诗“梦游天姥吟留别”、“新昌县名茶协会监制”字样、包装基本色调等四个要素缺一不可。

    对于具备一定规模和条件、有自己的企业商标、品牌意识较强的茶商,经申报批准后允许自己印制“大佛龙井”的包装。但是印制的包装只允许自己使用,不得转售他人使用。其余申请使用“大佛”证明商标的小、散经营户,外包装盒一律在名茶协会监制下,由该县名茶经销合作社统一开发供应。“统一着装”后,在“大佛龙井”的包装上,将标明茶叶的具体经营户,便于对“大佛龙井”进行质量控制和追踪,一旦出现不合格现象,将予以严肃查处。

    据了解,该县名茶市场有经营户200多户,目前已有90多户经营户申报使用“大佛”证明商标,并上报明年销售计划,新昌县名茶协会将根据计划数印制包装。

    新昌县名茶协会副会长赵玉汀告诉记者,规范商标使用、统一“大佛龙井”的“着装”,既保护了“大佛龙井”品牌,同时也提高了“大佛”证明商标的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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