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2004年茶叶和食用菌国家卫生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时间:200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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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监督发〔2004〕3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2004年国家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我部组织全国部分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对生产和流通环节的茶叶和食用菌进行了卫生监督抽检。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茶叶
    据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西、四川、云南、西藏等10个省(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经对535份茶叶的六六六、滴滴涕、铅等卫生安全指标依据国家卫生标准进行抽检和判定,结果482份茶叶合格,抽样合格率为94.0%(不合格产品详见附件)。
抽检结果显示:不合格茶叶主要是铅指标超过国家标准,本次抽检发现铅指标不合格的茶叶有16份,占不合格茶叶总数的51.6%。其次,不合格茶叶中滴滴涕不合格的有15份,占48.4%。
    二、食用菌
    据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四川、西藏、陕西、青海等10个省(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经对302份食用菌的铅含量依据国家卫生标准进行抽检和判定,结果301份食用菌合格,抽样合格率为99.7%。不合格产品是在辽宁省辽源市兰家干调批发商店抽检的榛蘑(散装,铅含量为3.03mg/kg)。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已对本次监督抽检工作中发现的不合格茶叶和食用菌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查处。对仍在市场上流通和被消费者购买的食品,由生产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的规定予以公告收回。
    特此通报。
    附件:2004年茶叶抽检不合格产品名单

                                                二○○四年十月十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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