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我国茶叶设新壁垒
作者: 来自:农民日报 时间:2005-09-09
据日本进口商、辖区企业透露,日本将从四个方面提高对我国茶叶的检测要求。
一是日本政府对农残提出的要求。日本政府将于2006年5月起实施“可使用农药清单制度”,其中涉及茶叶的共有144个品种,对144种以外有农药残留则采用“一律标准”。54项禁用农药中,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三唑磷、水胺硫磷和久效磷五项属于重点监视禁用对象。
二是日本客户对出口茶叶微生物检测要求日趋严格,检测项目包括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耐热菌的芽孢等。
三是对出口茶叶中非茶类夹杂物的含量明确作出规定。部分客户要求产品出厂时不得检出非茶类夹杂物。
四是对放射性物质、二氧化硫、铁含量提出新要求。一些客户要求企业在茶叶出口时提供放射性物质残留证书以及二氧化硫残留证书。
一是日本政府对农残提出的要求。日本政府将于2006年5月起实施“可使用农药清单制度”,其中涉及茶叶的共有144个品种,对144种以外有农药残留则采用“一律标准”。54项禁用农药中,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三唑磷、水胺硫磷和久效磷五项属于重点监视禁用对象。
二是日本客户对出口茶叶微生物检测要求日趋严格,检测项目包括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耐热菌的芽孢等。
三是对出口茶叶中非茶类夹杂物的含量明确作出规定。部分客户要求产品出厂时不得检出非茶类夹杂物。
四是对放射性物质、二氧化硫、铁含量提出新要求。一些客户要求企业在茶叶出口时提供放射性物质残留证书以及二氧化硫残留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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