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比亚改变绿茶订购做法

作者:未知 来自:未知 时间:200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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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是利比亚唯一的绿茶供应国。去年以前,利每年从中国茶叶进出口公司进口绿茶4,000吨左右。为消化库存,2003年未采购新货。
  利国家供应公司(下称NASCO)长期专营进口大米、小麦、面粉、食用油、白糖、茶叶等人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由于该公司进口的商品全部实行零进口关税,还有政府补贴,其它公司进口不仅要交关税,而且没有补贴,所以,凡是NASCO进口的商品都是独家经营。
今年3月,NASCO开始今年的绿茶进口招标,同时向多家公司发出通知,现正在授标签约。
据我处了解,NASCO将订货总量分散给了多家供货商,除中国内地公司外,也与香港公司、外国公司签订了合同,大多数为每家500吨,价格都是一样的。
  今年NASCO第一次同时与多家公司签约,为保护自身利益,NASCO的合同书条件不对等,对供货方比较苛刻,且无商量余地。比如:规定签约后供货方首先要给NASCO开出合同总额10%无任何附加条件的银行履约保函,若不能履约,这10%将作为罚金没收归NASCO所有;若延迟交货,每天罚款未交货数量的1%,但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若不能交货,NASCO有权终止合同,并从其它渠道购买,高于合同价格部分将由供货方赔付等等。
    问题在于:总量4000多吨,规格货号质量要求完全一样,分由多家公司交货,品质可能参差不齐;交货期都集中在7/8月份,没有统筹安排,极容易出现滞期交货;所有绿茶仍将全部来自中国(主要是浙江省),多头竞争,市场混乱,价格已见底,恐难长久;合同对NASCO 无任何约束,执行起来极易出问题。
  我国对利绿茶出口前景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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